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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的立案准备 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2022年8月27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诉讼时的立案准备

  交通事故受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时,立案便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步。但是要立案必须准备充分的材料,那么交通事故立案材料需要准备哪些呢给大家详细整理了一份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



  1、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书,即通常人们所说的;起诉状;。起诉书应当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起诉状上的具状人的签名必须是原告本人,而不是起诉书的代书人。


  2、证明个人身份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单位的话,需要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立案的话,还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签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位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是其他公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上应该写明授权的权限。对于全权委托书,不能只写;全权代表;四个字样,而也应该写明授权的范围。


  4、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证据清单包括的内容有:①证据名称;②证明内容;③证据来源;④证据形式;⑤证据数量。证据材料应当和起诉书一样,按照被告方的人数来准备相应的副本。 对于证据清单的制作,可能有的法院它会在立案时就要求当事人提交一份证据清单,对于当事人而言,证据清单的制作也有相当的好处。首先,主动制作一份证据清单可以便于自己了解已经提交的材料和尚未提交的材料,哪些证据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哪些证明相关事实的证据还没有提交。同时,证据清单还可以帮助对方当事人了解诉讼证据,方便双方在庭审时进行证据质证,节省诉讼时间,更快速解决纠纷。


  在交通事故诉讼的实践中,如果被告是单位的话,法院会要求起诉方提交被告单位的有关基本信息,比如说,单位的全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具体地址等。这主要是方便法院确认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获得单位的基本信息,起诉方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便可。







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关于交通事故纠纷,实践中可以用于解决的方法比较多,包括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大部分的人在遇到此类纠纷的时候都是选择诉讼方式。此时需要注意一下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问题,那到底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呢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Tags: 交通事故诉讼时的立案准备,交通事故中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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