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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员死亡赔偿的年限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什么
2022年8月12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车祸人员死亡赔偿的年限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什么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Tags: 车祸人员死亡赔偿的年限,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是什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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