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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范围 肇事司机给付伤者精神赔偿转向保险公司索赔
2023年3月18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侵害健康权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 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侵害生命权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 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 因此,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 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

  上述三种情况,抚慰金赔偿请求权由权利人专有行使,均为专属权利。前两种的直接受害人为权利人,明文规定不得让与或继承;后一种侵害生命权的抚慰金请求权人,本身就是直接受害人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而没有必要加以规定。上述三种抚慰金请求权均为专属其请求权人自身所行使,原则上都不得让与或继承。

肇事司机给付伤者精神赔偿转向保险公司索赔

肇事司机给付伤者精神赔偿转向保险公司索赔 已投保的车辆在外地遇交通事故,车主依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双方就“精神损害赔偿金”发生分歧引发纠纷。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2月24日,原告张亮在被告保险公司为自有汽车办理车辆保险,并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处盖章认可;被告保险公司签发机动车辆综合保险单,被保险人为张亮,承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险、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车上人员险、附加车上货物险及附加不计免赔率险,其中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310000元,第三者险赔偿限额为1000000元。保险期限自2007年2月25日零时起至2008年2月24日24时止。

合同签订后,原告张亮按约缴纳了保险费。同年7月21日,原告张亮驾驶该投保车辆沿蒙馆路由东往西行驶,途中与邢浩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刮,致摩托车上三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亮负事故全部。事故发生后,摩托车受伤的邢浩等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亮共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109943.41元。张亮赔付后,多次申请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以“精神赔偿不在赔偿范围内”为由,拒绝赔付。因此,张亮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于是张亮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保险金109943.41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成立。根据原、被告双方机动车辆综合保险条款第三者险第四条的约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的,对人身伤亡保险人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至于原告向三名伤者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共6000元,因双方保险合同总免除中第八条约定,精神损害赔偿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此,对原告主张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股份七日内赔偿张亮保险金103943.41元,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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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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