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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辩护 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
2023年3月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辩护

  近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无数的家庭带去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为了要大家对于交通规则有更深刻的认识,我国对于交通肇事者制定了相关法律,根据法律进行严惩。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有哪些标准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辩护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辩护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接受xx的委托,担任xx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一审的辩护人。现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谨供法庭参考:

  一、受害人在本案中有很大过错

  事发当晚,受害人xx醉酒驾车后无故酗酒闹事,拦车将出租车玻璃击碎,又接着拦截正在xx路行驶的货车等车辆。在步行强行拦车的情况下,xx观察不足,导致事件的发生,可见xx在本案中负有一定。

  xx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和酌定情节

  1、案发当时正处于夜间,路况复杂,xx属于主观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主观恶性较小,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因而对其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而予以从轻处罚;

  2、xx在货车肇事之后立即返回到事故现场向交警主动投案自首,对其交通肇事的行为供认不讳,符合自首条件,具有自首情节;

  3、xx认罪态度好,积极悔罪。xx投案后能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彻底忏悔自己的罪过,表现积极的赎罪心态;

  4、xx系初犯、偶犯。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及刑事处罚,系初犯、偶犯,因而应当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5、案发后,xx通过其亲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抚养费等费用250000元,表现出了为最大限度的降低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损害的主观心态;同时,也已经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请求对xx从轻、减轻处罚。如果给予xx从轻处罚,就更能使xx真正受到教育。

  xx家庭情况特殊

  xx和母亲、女儿、姐姐共同居住,其上有年迈的母亲、下有三岁的女儿需要照料。买车钱还没有还完,赔偿受害人家属又借有巨额债务,家庭生活困难,负担很重。

  四、xx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

  综合分析xx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其主观恶性较小、认罪且悔罪表现好、系初犯、积极支付了被害人的费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及其相关规定,张某具备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

  综上,请求法院本着;惩罚与教育想结合;的原则,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对xx适用缓刑。

  辩护人:xx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辩护;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辩护词的书写也比较清楚了,当然,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助,更快更好的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

  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吧,一般而言一份好的起诉状会让法官有一个好的印象,在案件审理中也有利于法官去了解案情,从而做出更好的判断。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情节轻微,或负次要、同等、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等,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自己已构成犯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刑法仅处罚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客观上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威胁的行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这说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义务:㈠停车义务;㈡保护现场;㈢抢救伤者和财产;㈣报警;㈤听候处理。这五种义务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义务。其中抢救伤者和财产亦是刑事义务。《解释》中;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为人逃逸行为的主观目的,法律追究不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应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⑴民事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义务;⑵五项行政义务;⑶抢救伤者和财产的刑事义务。所以交通运输肇事后,行为人负有上述三类义务,为逃避任何一类义务,在主观上都具备了应受刑法加重追究刑事的主观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3、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什么是逃跑,词义是为躲避不利于自己的环境或事物而离开在这里认为应界定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时,为逃避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亲属、群众、事故处理人员控制而离开的行为。要与脱逃区别开来。脱逃词义是脱身逃走在刑法意义上,构成脱逃罪的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逃跑的或在押解途中逃跑所以脱逃首先要有人身受到有效控制后而脱离。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已被事故处理机关采取关押或押解途中而脱逃,对行为人的脱逃行为,应认定为脱逃罪,另行定罪处罚,而不是以交通运输肇事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

  4、;逃跑;的时间、地点条件。

  依据《解释》规定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那么如何理解;在发生交通肇事后;。这个时间段应界定为在事故发生后的当时至行为人被事故处理机关关押或押解途中前的这段时间。行为人在这个时间段逃跑的,属于《解释》规定的;逃跑;行为,在被关押或押解途中脱逃的,属脱逃罪,而非定本罪。逃跑的地点,并不限于当场。行为人在被事故处理机关带去谈话尚未采取关押措施时,趁人不背离开的,仍应认定为《解释》中的逃跑。

  三、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会终身吊销驾驶执照,司机还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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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Tags: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辩护,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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