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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2023年3月18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律师,淄博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

1、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确定主体,是处理的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认定主体应以运行支配为主要依据,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

2、应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据此,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险人所投的第三险保额内赔付。结合“两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所投的第三险保额内主张权利的直接请求权,受害人的该直接请求权是依据法律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取得,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因此,一旦发生诉讼,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

交通肇事不立案怎么办

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处理程序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部门认为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应当预审立案,经侦查确认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司法实践中,事故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认为肇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而公安、检察机关却以种种理由不予追究肇事人刑事的,又该如何处理呢

《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因此,经验做法是先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控告,要求立案追究肇事人刑事,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作出书面不予立案的说明,据此以公安、检察机关应予立案却不予立案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仍然是现在无法避免的,其中有很多主观客观的原因,我们要做的就是自己遵守交通规则,尽量减少自身带来的危险性,同时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好危险来临时的防护措施,将对自身的危害降到最低。如果你陷入交通案件中不知所措,那么你可以到来进行相关内容的法律咨询,为你提供高效准确的律师咨询服务。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阶段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一审庭审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0、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二审审理,开庭

5、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7、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8、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1、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2、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1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再审阶段

1、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理由包括: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3、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申请再审的内容

4、接受再审申请书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是否需要再审。如果需要再审的,法院会作出裁定提审案件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再审,也有可能发回重审。审理程序同一审、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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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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