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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合理期限?
2024年3月10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合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方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

特殊情况下的期限延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有所规定:因确定身份、核实死亡人员身份、等待检验、鉴定结果等原因,无法按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三十日、六十日和九十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最长可持续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时间长度并非固定的,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复原难度、相关证据的收集与鉴定时间、涉及的当事方数量及配合度等因素。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6号),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实践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理论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从现场调查开始到最终认定书制作完成,最长可持续数月至一年左右,但这通常是在极其复杂的情况下,且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过程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即一般不超过二十日,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三十日或以上。

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合理期限主要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包括是否涉及检验、鉴定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在等待期间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有权关注并催促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同时,对于超出法定期限未作出认定的情况,当事人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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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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