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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雾夜行车小心应对
2013年3月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进入冬季以来,我国北方雨、雪、雾、冰等气候现象明显增多。据统计,雨、雪、雾、冰等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行车的事故发生率是晴天的三至四倍,而雾天高速公路上事故的发生率更远远超过正常情况,且经常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学习和了解特殊环境下的行车特征,掌握特殊环境下正确的驾驶方法,做好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方面。

  与一般路段相比,隧道是很容易出事故的地方。在隧道中行驶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调整汽车行驶速度。从洞外进入隧道,人眼的适应时间大约为10秒左右,为弥补这一缺陷,必须在进隧道前提前降低车速。
  二是不要随意超车或停车。有些驾驶员在行车中出现问题便会立即靠边停车检修,这种习惯在高速公路,特别是在隧道内行驶,应彻底改变,要不然很容易导致连锁撞车。
  三是隧道内要开灯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隧道内都设有照明设备,但人工光的色调效果毕竟不如日光,在隧道中当光线成为驾驶员惟一的信号来源时,行车时应该打开前灯,增加照明度;打开尾灯,使后续车辆驾驶员辨明前方有车。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雾天能见度小于50米时,公安机关可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高速公路救援专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500米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车灯提高能见度,在行车中应该打开防雾灯、尾灯和前照灯(近光)。雾灯灯光为黄色,穿透雾气的能力较强。
  二是适时停靠车辆。因大雾的影响,能见度降低至200米以下时,驾驶员看不见前车,只有依赖于前车车尾灯行进,说明已是容易出现车祸的信号。此时要特别注意自已车辆的预防措施,较安全的方法是将汽车驶向最近的停车场暂避。
  三是正确操纵控制车辆。雾天行车,应该将车速降至最低限速行驶,以使制动距离控制在可见的距离之内,并保持一定的车距,以防追尾相撞。能见度在300米以上的淡雾时,要稳定车速,不可猛踩油门、急刹车或急打方向,注意道路标志。能见度在150~300米范围之内时,车速应适当降低至100公里/小时以下,行车间距也控制在150米以上。若能见度已经降低至50~150米范围内的浓雾天气,则应将车速控制在50公里/小时。若能见度已降低至50米以下,则应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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