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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多事故发生——从驾驶员的性格入手
2013年3月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外向型性格的驾驶员,自信心强,感知觉灵敏,临危反应及应变能力强,驾驶动作敏捷协调。但内在体验薄弱,易受情绪左右,好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喜欢刺激和冒风险,胆大而心不细。其驾驶行为特征以快车型为代表。
内向型驾驶员其心理活动过程经常指向内心世界。勤思考,内在体验深刻而不外露,善于自我控制情绪,自信心不强,办事条理性及计划性强,力求稳妥,反应缓慢,应变能力差,尤其是临危缺乏自信和果断,紧急避险失误率较高。其驾驶的行为特征以慢车型为代表。
多事故驾驶员的性格,一般来说,协调性差,情绪不稳定,不关心别人,而且很容易冲动。
所以,下列性格的人不宜当驾驶员:一是反应迟钝,遇事优柔寡断者;二是性格暴躁,感情容易冲动,一不如意就火冒三丈,不能自我控制;三是有神经质,遇事想不开,爱钻牛角尖;四是观察事物粗枝大叶,思考问题肤浅、草率、简单;五是情绪变化太大,喜怒无常;六是个性太强,太任性;七是不关心别人,工作得过且过,不负责任。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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