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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投保车辆应避免四个理赔误区
2013年3月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目前,一些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此,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车险理赔,消费者应避免四个误区。
    误区一:不计免赔未必就能获得全额理赔。在投保车险时,不少车主会选择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保险专家说,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对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此外,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但是,保险专家说,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误区三:先修理后报销。有的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一般是: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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