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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之死亡赔偿金
2013年4月10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死亡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知识: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丧葬费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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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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