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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
2013年4月2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评定原则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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