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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的,可
2013年4月24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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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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