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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不赔
2014年3月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不赔
  记者从各保险公司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条款中发现,“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损失,都属于保险条款除外责任。
  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
  中华联合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但交强险则要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不过上述人士透露,目前对酒后驾车的鉴定仍存在漏洞,如交警未及时进行酒精测试、出险后离开现场等,保险公司更多只能通过向车主调查核实的方式,确认是否属酒后或醉酒驾驶导致出险。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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