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交通肇事
文章列表
交通肇事后有关逃逸的认定
2014年5月19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后有关逃逸的认定
      首先,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事故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讲伤者送往医院或交管部门后逃离的,也应视为逃逸。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