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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如何鉴定?
2014年10月2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致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后所导致的人体伤残。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的具体数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以下就鉴定的相关事项作一简述: 鉴定的申请时间:应在治疗终结时。 鉴定的申请部门:向交警部门申请。 鉴定所需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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