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认定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认定的三大原则
2014年12月25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
  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Υ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道·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 当事人有Υ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Υ犯道·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Υ章行为。如不存在Υ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 Υ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Υ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Υ章行为或者虽有Υ章行为,但Υ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Υ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Υ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Υ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Υ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Υ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Υ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Υ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Υ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Υ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其先后程序如下:
  (1)Υ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Υ反"让行"规定的;
  (3)Υ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Υ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编辑推荐:
责任认定的时限规定
认定事故责任有什?方法?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