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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2015年1月29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一 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为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 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值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22或110。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三 抢救伤者
   交通事故发生时,轻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残骨折,甚至死亡。交通事故伤员的抢救,主要是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两部分。院前急救在我国目前还属薄弱环节。据研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发生在事故的瞬间,大约有35%发生在伤害后的一二个小时内,大约15%的死亡发生在伤害后的7天之内。因此,及时正确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许多生命,交能防止伤情恶化,减轻疼痛,预防并发症和残症的发生。
   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扎、固定、搬动和心肺复苏。在实施具体急救时,首先应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然后是固定脊椎和骨折肢体,最后可进行针对性的包扎和作心肺复苏等工作。
  当事人除了采取上述紧急抢救措施外,应设法送至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
  
  四  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伤者及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五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露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六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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