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交通肇事
文章列表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
2015年1月30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为多久?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 (3)被扶养人六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年限为多久?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
(3)被扶养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