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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程序
2015年3月3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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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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