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交通资讯
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
事故索赔
酒后驾车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肇事
栏目导航
交通资讯
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
事故索赔
酒后驾车
事故处理
交通肇事
交通法规
事故赔偿
事故诉讼
事故鉴定
交通知识
事故认定
文章列表
酒后交通肇事量刑的标准
2015年4月1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目前,酒后驾车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旦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
法律对于此类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在定罪量刑上究竟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规定,按照(一)或(二)的规定从重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酒后驾车的;驾驶无牌照车辆的;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蚌埠法律顾问
蚌埠交通事故律师
蚌埠离婚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北京债务纠纷律师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北京走私辩护律师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
长沙公司收购律师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长沙知名律师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潮州交通事故律师
成都资深律师
佛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邯郸刑事律师
合肥股权转让律师
合肥合同律师
合肥建筑工程律师
合肥刑事律师
呼和浩特知名律师
婚姻律师咨询
江门婚姻律师
江门刑事律师
阆中刑事律师
连云港离婚律师
南昌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南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全国资深专业知名律师团
全国资深专业知名律师团
陕西知名律师
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沈阳经济合同律师
天津西青律师
桐庐律师
厦门民事代理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
永城刑事律师
永城知名律师
余姚离婚律师
债务律师咨询
浙江资深律师
淄博律师
淄博律师所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