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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均按上限处罚 酒驾者一次记12分
2015年4月10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交警提醒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将被一次记12分;

    ●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驾驶证。

    1月26日春运正式启动,1月30日20时,本市交警部门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驻军部队等部门联动,集中整治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累计出动警力826人,警车312台,设置查处点52处,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86件,酒驾24件。

    涉牌涉证违法也能一次记12分

    1月30日20时,在中山路交珠江路路口,市交警支队西岗交警大队大队长刘逵,副大队长孙明带队,对沿中山路西行的车辆逐台排查。 20时40分许,一辆奔驰轿车经过时受到例行检查,但奔驰车车牌号与车型不符,在输入奔驰车大架号时,没有显示出任何信息,即奔驰车套用了本地另一辆轿车的号牌。交警依法查扣了奔驰轿车,并拖回大队进一步处理。驾驶人将面临一次被记满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而当天14时许,在迎客广场检查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在接受检查时,驾驶人出示了临时号牌。但交警发现号牌上的日期已经涂改,该号牌已过有效期。在交警的质问下,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驾驶人因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在当天整治行动中,交警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86件。公安部123号令已于1月1日起实施,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将被一次记12分。

    此次夜查中酒驾者大幅度减少

    市交警部门已经把涉牌涉证、酒驾等违法行为列为日常工作,春运期间更是加大整治力度,对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势。交警部门的严查不怠态度对驾驶人产生了一定威慑力。在当天的夜查中,中山路交珠江路检查点没有发现酒驾的驾驶人,全市查处酒驾者24起,人数大幅度减少。

    采访结束时,记者乘出租车时司机说,“这一路上拉了好几个酒鬼。”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断提高,饮酒不驾车渐成一种习惯。大多数驾驶人能够自觉做到酒后不驾车。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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