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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碍行车安全的习惯
2015年5月25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有些机动车驾驶员从初学驾驶时就养成一些不正确的操作习惯,这种不良习惯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引发下,就可能在瞬间造成大灾大祸。
常见的行车中不良习惯有下面几大类:
一、驾驶姿势不端正,喜欢仰着、趴着或歪着。
二、眼随手动,换挡或其它操作喜欢用眼看。
三、与人谈话时,喜欢转头看着对方。
四、做驾驶操作外的小动作,例如伸手取物、点烟、擦挡风玻璃等,没有应有的心理准备,往往轻易随便,并会不自觉地移动身躯和视线,若遇紧急情况,很难采取有效措施。
五、操作方向盘时两手交替滑动,无相对定向,回正方向时,喜欢双手脱离方向盘,任其自动转回,遇事爱甩方向。
六、刹车时不踩预制动,喜欢急刹车。
七、过弯道时不在弯道前减速,而在弯道内车辆呈曲线行驶时才减速。
八、停车后没有养成拉紧手刹的习惯。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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