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交通知识
文章列表
性格、情绪与驾驶
2015年6月14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人的反映敏捷程度、情绪以及性格对驾驶机动车的安全都有一定影响,有的人反应迟纯,对危险情况发现得晚;有的人性情暴躁,容易冒火头气;有的人神经质,遇事想不开,容易被一件事吸引住,忽略其他情况的变化。
      从所周知,人是有感情的,害怕、憎恶、操心、兴奋等都会使人产生一系列生理和心理上的反应,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也不例外,如驾驶员的性格暴躁,在生气孤时候驾驶机动车,就会冲动,出现随意驾驶行为,在观察交通情况时也容易大大概概,加速、减速和打方向都急,容易造成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