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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因突遇障碍物发生
2015年12月17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因突遇障碍物发生事故,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是否承担责任?
    法院判例认为: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收取费用后, 不能及时清除路上障碍物, 既是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也是不履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义务
    的违约行为.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虽然举证其已按路政管理制度履行了巡查义务, 但不能据此证明已达到保障公路安全通行的目的. 因此, 高速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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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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