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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要求学习宣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
2017年1月4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将学习宣传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在推进 四个全面 的征程中,求实进取,践行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维护公平正义,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黄志丽,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现任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4年,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100余件,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 知心法官 。她先后荣获 时代楷模 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全国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通知指出,黄志丽同志是新时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 三严三实 要求的优秀代表,其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具有鲜明的政法特点、时代特色和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黄志丽同志忠诚于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履职奉献,埋头苦干,勇挑重担,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学习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安定和谐的期待,作为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要学习黄志丽同志公正司法、能动司法的职业追求,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厉行法治,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学习黄志丽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恪守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警戒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树立新时期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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