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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名巴士驾驶员“生命的最后一分钟”所想到
2017年7月14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近期在网站上浏览了一篇文章“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阐述了一名平凡的巴士驾驶员的真实感人故事。故事的内容为2000年初的一天,辽宁省大连市公汽联营公司702路4227号双层巴士司机黄志全,在驾驶702路公车时突然心脏病发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他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停在路边,用力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发动机熄灭;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下车。做完这三件事后,他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看完这则故事,笔者为这位平凡的驾驶员所感动,因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没有忘记自己作为一名驾驶员的责任和使命,尽自己最后的一点气息来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与那些不负责任的经常有超员、超载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而导致车毁人亡的驾驶员相比,黄志全的生命绽放出一种耀眼的光辉。在感动的同时,笔者作为一名公安交通管理者,更加深深感悟到驾驶人高尚情操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重要性,驾驶人道德培养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驾驶人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该系统的基本构成元素是车、路、人,其中最核心的是人。而系统中的人包括行政管理者和行政相对方,通常行政管理者指的是公安交通管理人员,行政相对方指的是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在对行政相对方的管理中,对驾驶人的管理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采取了多种方式,如定期举办驾驶人安全教育班、开展“五进”宣传、巡回播放特大交通事故案例等。这些强化措施对预防事故尤其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交通管理工作。但是,笔者认为,在我国大多数地方,对驾驶人的管理都普遍注重于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而对驾驶人的道德素质教育却较忽略。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参加中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讨论时提出要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由此可见,中共中央是非常注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素质教育的。因此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驾驶人实施管理手段时,进一步强化驾驶人的道德素质和促使驾驶人树立良好的职业公德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便更好地从“人”的环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驾驶人的道德教育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参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出台《驾驶人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和《驾驶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社会公德和驾驶人职业道德为着力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刊物等各大众媒体对《方案》和《规范》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驾驶人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促使驾驶人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过路、礼让谦和待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以人为本”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尚情操。
二、把好入口关,为驾驶人道德教育的培养做好铺垫工作。
目前,驾驶人要想申领驾驶证,必须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科目一虽然包含部分文明驾驶和驾驶人职业道德内容,但是其内容在科目一学习内容所占比例微乎其微,而且考试的概率和分值非常低,不少学员对该块内容非常忽略。因此笔者建议,要增加社会公德、文明驾驶和驾驶人职业道德内容,并加大这部分内容在考试中的分值,同时,将该部分道德考试设定为科目一的必过部分,学员必须拿到全部分值,而且总分值通过科目一才能及格。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学员对社会公德、文明驾驶和驾驶人职业道德进行重视,加强道德方面的学习,从而确保了在获得驾驶证之前学员拥有一定的道德知识,在源头上把好道德教育的第一关。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违法驾驶人的道德教育,构筑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道德机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根据以往统计,凡周期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在驾驶时,通常都习惯有意无意地去违规,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非常差,而这类驾驶人是涉嫌交通肇事案的主要人群。因此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这类违法驾驶人列为驾驶人管理中的重点对象,对他们要实行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在组织他们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深刻的道德教育,让他们意识到文明驾驶和驾驶人养成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对自己的重要性,意识到违法驾驶的危害性以及可能会给社会、人民、家庭和自己带来的灾难。通过对该类重点驾驶人的道德强化,促使其在心里形成一条牢固的杜绝违法驾驶、坚持文明驾驶的道德防线。
四、树立模范典型,加强宣传渗透,促使驾驶人养成文明驾驶可敬、违法驾驶可耻的道德观念,营造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现实生活中,象辽宁驾驶人黄志全具有高尚情操的平凡驾驶人还有不少,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善于去宣传他们的高度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广大驾驶人心中树立震撼人类心灵的模范典型,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要让驾驶人自觉、自发的养成良好的遵章守法、文明驾驶习惯和高度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违法违规、不道德不文明的驾驶从内心里拒绝、排斥、杜绝。同时,要加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荣辱观在广大驾驶人心中的渗透力度,并鼓励社会大众对违法违规、不道德不文明的驾驶进行监督、批评、劝说及道德谴责,切实营造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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