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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机动车驾驶证的业务流程
2017年11月4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一、受理岗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条第一项规定,[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累积记分情况,及是否具有被注销、吊销、撤销的情形,下载打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对于申请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的,出具退办凭证,告知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业务领导岗审核。
  三、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四、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五、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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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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