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
文章列表
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索赔完全手册
2017年11月24日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2月28日凌晨2时05分左右,从乌鲁木齐驶往阿克苏的5806次列车在吐鲁番境内遭遇特大沙尘暴,在瞬间13级大风的肆虐下,该趟列车的11节车厢被狂风推翻,4名旅客死亡,2名旅客重伤,32名旅客轻伤。铁路方面最终向死者家属支付20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
  这不是列车第一次遭遇自然灾害。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事故后,乘客的损失如何补偿,乘客又向哪里索赔?本报记者特别咨询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给您呈现一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索赔完全手册。
  1买了票是否就投了保险?
  铁路和公路票价中均已包含了2%的费用,买了火车票和公路运输票就意味着已购买了保险。而飞机票和轮船票不包含保险费用,因此乘坐飞机和轮船时需要在自愿的前提下另行购买保险。
  2保险期限从购票后开始?
  旅客购票后,运输合同成立,但保险期限不是由旅客购票后开始。保险期限应由双方履行运输合同开始,即:
  飞机:由旅客持票进入机场后开始(包括旅客搭乘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费接送旅客的其他交通工具);火车:由旅客持票进入车站加剪后开始;
  轮船:由旅客持票离岸上船后开始;
  公交车(包括出租车):先购票后乘车的,由旅客持票进入车站验票后开始;上车后购票的,由旅客上车后开始。
  3出了事找谁赔偿?
  承运人和保险公司都有责任进行赔偿,乘客可以根据伤害情况选择向承运人、第三人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乘客可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情形,选择不同的方式行使诉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约之诉:依与承运人的运输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不因旅客投保意外伤害险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而减轻或免除;
  侵权之诉:依事故发生的责任对承运人及相关的第三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承运人及相关的第三人共同赔偿旅客的损失;
  保险合同之诉:依与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提起保险合同之诉。
  4坐出租车是后付费如何申请赔偿?
  虽然是后付车费,但双方的运输合同成立于乘客招手而出租车停靠载客后。乘客上车后,双方的运输合同开始履行。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乘客仍可按上述3种方式选择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行使诉权,后付车费对此没有影响。
  5在哪儿打官司最合算?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的相关标准计算的,由于受伤乘客可选择的诉讼地不同,甚至有时可因损害而在国外进行诉讼,故在同一个意外伤害中,因受伤乘客可选择的诉讼地不同而存在不同赔偿标准。
  因受伤乘客的身份不同(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也有不同,有时差别很大。
  律师特别提醒:在发生事故后,应对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员,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诉讼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乘客能拿到多少赔偿?
  铁路:旅客发生意外伤害,能得到的最高保险金额是2万元。另外,铁路部门给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万元。从法律层面讲,南疆脱轨事件中的受伤害旅客可获得铁路部门的赔偿,也就是6万元人民币。
  长途车:享受最高2万元的保险金额。如果乘客感觉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还可以向长途承运人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可以协商解决。
  飞机和轮船:乘客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买保险。乘坐飞机的旅客如果买一份20元的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的保险赔偿。旅客购买保险的份数没有限制,购买多份保险,所获得保险赔偿也加倍。乘坐轮船并购买了保险的乘客发生意外后获得保险赔偿则要看各保险公司与承运人的合同约定,不同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会有一定差异。


来源: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张通亮——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189053362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淄博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053362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